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,加强过程管理,提高培养质量,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要求,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学院集中组织开题报告环节,具体通知如下:
1.开题报告答辩会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协调,参会人员为本年度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(含部分未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)、研究生教育校督导组专家。2015、2017级在读研究生旁听。
2.开题报告答辩会时间为:2017年12月26日(星期二 )上午:9:00-12:00;地点: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331(学院多功能室)。
3.参加开题报告的研究生:2016级“民族学”硕士研究生(共6人)。
4.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如下:
①准备开题报告文本10份;
②备齐阅读书籍、参考资料等材料;
③制作PPT课件(10分钟),内容主要包括:文献综述、核心观点、创新点、参考文献等方面;
④研究生必须告知自己的指导老师全程参与开题报告答辩会;
5.本次开题报告答辩会执行导师签到制度。会上,导师简介选题背景、指导过程等情况(限时三分钟内)。
6.学院组织的开题报告答辩会严格执行学校《研究生开题报告》模板中的“开题报告说明”的相关要求。
附件:开题报告说明(点击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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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8日